4)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事不好(二)_韩四当官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才瞪了他一眼,放下笔录道:“事到如今还狡辩,听清楚了,那是申明亭,是朝廷张贴榜文、申明教化而建的亭子,虽年久失修但也不能随便拆毁。你倒好,竟敢把申明亭拆了回家烧火。按大清律,凡拆毁申明亭房屋及毁板榜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何登元的堂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将信将疑地问:“李先生,就拆几根烂木头也犯法?”

  “那可不是烂木头,那是申明亭的木头。”李秀才顿了顿,接着道:“别说拆申明亭的木头,就算骂人都犯法。按大清律,凡骂人者笞一十,互相骂者各笞一十。你堂弟上个月去花家庄帮陈景俊讨要赌债,当众辱骂花家庄的百姓,这笔账一样给他记着呢!”

  韩家洋的韩丙奇,并没有因为跟巡检老爷一样姓韩而受到优待。

  用李秀才的话说他游手好闲不务本业,自号教师演弄拳棒,教人学习并轮叉舞棍遍游街市,按律要杖一百,流三千!

  贲家集的王二头不但敲诈勒索讹人钱财,还在分家时当着他舅舅打伤了他哥哥。按大清律,凡弟妹殴兄姊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伤者杖一百徒三年!

  焦港的陈庆余今年夏天偷了人家一只鸡,躲在城西的一个破庙里烤着吃,吃完鸡忘了把火扑灭,把破庙烧成了一堆废墟。按大清律,失火之人若延烧宗庙及宫阙者绞监候!

  他不服,说那是座不晓得荒废了多少年的破庙。

  李秀才告诉他按大清律,别说失火把庙给烧了,就算把自个儿家烧了都犯法,都要杖一百。如果延烧到官民房屋那就跟把庙烧了一样,要被杖一百徒三年。

  不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就是杖一百徒三年,有的甚至要绞监候!

  上午的这十几个人犯全吓傻了,家人送来的吃食谁也没心情吃。而来探望他们的家人也全是哭着回去的,等着下午进衙门探监的人犯亲属,全被搞得人心惶惶,余有福和张士衡则突然变和气了,在班房门口劝里面的人犯“今朝有肉今朝吃”,再不吃以后想吃都没得吃。

  ……

  PS:又感冒了,头晕脑胀嗓子疼,今天只有一章,不过这是大章,明天多码点,请各位书友见谅。

  请收藏:https://m.smlfs.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