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枚戒指_他的独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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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和小野坐在一起,鲜明的对比……

  少年并不黑,而是一种常年生活在海边的健康的小麦色。

  许多杂志上的男模都是这种肤色。

  小野全神贯注的盯着烤肉,在陈落珩检查他伤口的时候,一动不动非常乖巧。

  伤口全部结疤……

  应该没什么大碍,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全部愈合。

  还好小野身手敏捷,大多都是爪子的擦伤,如果不小心被咬了一口……肯定会被连皮带肉一起撕掉一大块!

  “小野,后面暂时先别打猎了。”陈落珩一边拧着头上的水,一边说道。

  少年将手中半生不熟的肉递了过去——“吃。”

  陈落珩笑了,道:“你吃吧,我还不饿。”

  小野饿坏了,他狼吞虎咽吃了起来,看他这生机勃勃的样子,这几天陈落珩悬着的心可算着地。

  她在思考着后面的生存问题,丛林里野兽众多,她百分百不会再去。

  小野的话伤口好了之后,取水打猎相对来说没太大危险。

  陈落珩见识过他的度,他如果真的跑起来,没有野兽能追上。

  只要她别出事,少年就绝对安全。

  后面几日小野都在养伤。

  陈落珩每天都教他说话、写字。甚至他已经可以写日记,只不过用圆珠笔的时候字体写得歪歪扭扭。

  他写的日记都很简单,陈落珩看他兴致足,便让他连续写了好几天。

  ——今天吃了烤鱼,好吃。

  ——风很大。

  ——我想吃月亮。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

  他每天的日记都只有一句话。

  天气,心情,还有陈落珩教他的童谣。

  再后来,日记就变成了……

  ——落落好看。

  ——落落好好看。

  ——落落真好看。

  ——落落最好看。

  陈落珩看到日记的时候脸微微一红,最近在教他学习分辨美与丑。

  在小野的眼里,陈落珩就是美的代名词。

  小灰狼走后,偶尔觉得寂寞。

  日子如流水般消逝……

  每天只要有空,陈落珩就会点燃火堆,期待着能被路过的船只或者飞机看到。

  但是,日复一日,陈落珩一直没有等到期待看到的场景。

  在荒岛生存的第126天。

  堆砌的小房子依然坚固,阻挡了不少风雨。

  因为气候问题,这边没有凛冽的寒冬。

  但温度下降的时候,单凭一件外套还是无法抵御寒冷。

  偶尔可以捡到有用的东西,甚至一些不合身的衣服。

  小野因为狩猎的缘故,不适合穿束手束脚的衣服,依然只用树叶遮体。

  有一天回来,他带了一张米黄色的皮毛。

  陈落珩分辨不出是什么动物,毛色柔软,摸起来舒服。

  她把它做成了围脖,给小野圈上。

  平静的生活让两人培养了许多默契。

  小野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他偶尔会说话,大部分时间喜欢在地上写。

  有的时候可以跟陈落珩“聊”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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