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寻乌调查、第五章寻乌的土地斗争_《毛泽东文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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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祖宗坟墓所在,抛去不利。农民相信风水是于他们的生产有利的。摸熟了的田头,住惯了的房屋,熟习了的人情,对于农民的确是有价值的财宝,抛了这些去弄个新地方,要受到许多不知不觉的损失。还有因为地理的原因,如车头地方交通便利,商业发达,那地方的农民不肯移到闭塞的小龙去(同一个区,相隔十多里),也同样是经济理由。那种以为农民的地方主义是由于农民的思想陈旧,即承认是心理的原因,不承认是经济的原因,是不对的。

  (六)城郊游民要求分田

  城内农民分田最少,每人一石八斗,为全县分田最少的地区。原因是过去耕田的少,过去不耕田而现在要求分田的游民和娼妓很多,因此把田分得少了。娼妓有爱人的跟爱人跑了。没有爱人的无论如何要求分田,她们说:“没有生意了,不分田会饿死。”人们说她们不会耕,她们说:“我来学呀!”实在她们业已在耕田了。游民同娼妓大多数都是分了田的。那些分了田的游民都是比较有耕种能力的,如有儿子,有少数本钱的;娼妓则是有丈夫或儿子的,她们每家有三五口人,迫切要求分田,若不分给,她们就闹。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也就分了田给她们。但也有一部分不分的,就是纯粹的流氓或娼妓而完全没有耕种能力的。以城郊说,游民分了田的占百分之六十,毫无耕种能力不分田的占百分之四十。

  (七)每人得田数量及不足生活之补添

  城郊最少,每人每档(一年收两季,每季为一档)一石八斗。城区四厢又多一点,每人每档三石多。双桥区最多,每人每档七石以上。龙图、河角圩每人每档七石。但大多数地方都是每人每档分五石。每人每天要食米一斤,一年三百六十斤,一百八十斤合一石,共米二石,即谷四石。分田石数都是水谷(即毛谷),每档分五石的,一年两档共十石。十石水谷能晒八石燥谷,食去四石,尚余四石。这四石谷年节做米果呀,蒸酒呀,去了二三石,剩下一二石,不敷衣服、油盐、社会交际(婚丧年节)的日常用度。那末他怎样补足呢?便靠畜猪子、养鸡鸭、种小菜(指城市附近)、种甘蔗、栽竹木、种杂粮(番薯、芋子、包粟、豆子)以及兼做手工(做各种圆木和各种竹器,如锅盖、桶子、饭甑、脚盆、尿桶、水勺、竹椅子、斗篷、簸箕、米筛、畚箕、火笼、竹篮子等等东西。以上那些竹木器,农民兼做的多,专门竹木工做的少,农民甚至有兼做台、凳、椅、桌的),兼挑脚(挑米脚、挑盐脚、挑豆脚、挑油脚、挑杂货脚,都是帮助人家挑,挑米盐两脚的最多,余较少),兼做小买卖(贩油、盐、米、豆、猪、鸡以至米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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