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_《毛泽东文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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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红军人员的物质分配,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例如官兵薪饷平等,因为这是现时斗争环境所需要的。但是必须反对不问一切理由的绝对平均主义,因为这不是斗争的需要,适得其反,是于斗争有妨碍的。

  关于主观主义

  主观主义,在某些党员中浓厚地存在,这对分析政治形势和指导工作,都非常不利。因为对于政治形势的主观主义的分析和对于工作的主观主义的指导,其必然的结果,不是机会主义,就是盲动主义。至于党内的主观主义的批评,不要证据的乱说,或互相猜忌,往往酿成党内的无原则纠纷,破坏党的组织。

  关于党内批评问题,还有一点要说及的,就是有些同志的批评不注意大的方面,只注意小的方面。他们不明白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至于个人缺点,如果不是与政治的和组织的错误有联系,则不必多所指摘,使同志们无所措手足。而且这种批评一发展,党内精神完全集注到小的缺点方面,人人变成了谨小慎微的君子,就会忘记党的政治任务,这是很大的危险。

  纠正的方法:主要是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要:(一)教育党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去作政治形势的分析和阶级势力的估量,以代替主观主义的分析和估量。(二)使党员注意社会经济的调查和研究,由此来决定斗争的策略和工作的方法,使同志们知道离开了实际情况的调查,就要堕入空想和盲动的深坑。(三)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

  关于个人主义

  红军党内的个人主义的倾向有如下各种表现:

  (一)报复主义。在党内受了士兵同志的批评,到党外找机会报复他,打骂就是报复的一种手段。在党内也寻报复;你在这次会议上说了我,我就在下次会议上找岔子报复你。这种报复主义,完全从个人观点出发,不知有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它的目标不在敌对阶级,而在自己队伍里的别的个人。这是一种削弱组织、削弱战斗力的销蚀剂。

  (二)小团体主义。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面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极狭隘的个人主义,同样地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红军中历来小团体风气很盛,经过批评现在是好些了,但其残余依然存在,还须努力克服。

  (三)雇佣思想。不认识党和红军都是执行革命任务的工具,而自己是其中的一员。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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