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节177 为了形象都戴上_哎,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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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就都可以有烤鹿吃。据说挺好吃的,我还没吃过。”

  “我也没有,咱们都没有。”翰摩多姆抬起手来,一下子拍在面具上,发出咚的一声响。其实好多人都“咚”了一声,他们都想擦去口水,而且一时忘了还遮着嘴巴的事情。

  半身人被广泛认为是最优秀的厨师,就像大家都觉得坚古族人是最好的矿工和铁匠一样。这些都是固有印象,实际上是否优秀还要看每个人的训练和天分。半身人只能说拥有“好好种地、好好做饭”的悠久传统,他们喜欢田地里生长出来的东西,他们喜欢让自己的舌头与肠胃感到满足。

  只是鹿这种猎物并不在半身人的传统食谱上。一般认为半身人能在野外捕获的最大猎物是火鸡。半身人烹饪驼鹿,就像人类去烹饪大象,本身就显得有些可笑。因此这条鹿的味道只能算是一般,给达贡的感觉还不如穴钓蟹的水煮肉好吃。

  厨艺不行,可架不住胜利的喜悦给食物带来了无可比拟的调味能力。坚古族学员们伴着欢乐撕扯鹿肉,互相笑着、闹着,一边吹牛一边吃饭。在这里,鹿腿骨可以被当作棍棒来演练进攻,鹿肋骨可以成为盾牌来充当防守。有人没能抢到武器,便唱起了歌。嗓音好的还能获得掌声,唱跑调的人就会被鹿骨头敲打脑袋,或者被往嘴里填进一大块肉,令其闭嘴。

  “只有精灵能在活林里猎捕鹿,半精灵或许也可以。不管怎么说,这鹿是精灵为咱们服务的。”翰摩多姆满嘴油光,说话都不利索了。这倒不是因为油多,而是咀嚼太多,脸累了。

  “不是精灵的服务,而是我请客,你买单。”达贡一掀胡须,星盔便探出脑袋。它嘴里还叼着一块肉,因为太大吞不下去,只好像毛毛虫啃树叶那样切割分解进食。“来,星盔,谢谢翰摩多姆。”

  星盔犹豫、扭捏了一下,最终还是松开一只抓着肉块的爪,向着翰摩多姆摇了摇。它努力想要专门向上伸出一根指头,哪怕是用大拇指点赞呢?可惜,手掌结构不一样让它迅速放弃,还是抓着肉块更令它开心。

  “你真是个奇人,居然有只这么小的熊蜥。”托班提着鹿头走了过来,在达贡身边挤出一个空隙并坐下。他哐的一声将鹿头撂在桌面上,然后说道:“犬齿要塞的矮人已经都没有熊蜥了!”

  “那你们在和北方蛮族战斗的时候岂不是会处于劣势?”

  “我们有城墙和要塞,还有城防重弩。”托班将手在红胡子上抹抹,让它油光可鉴。“达贡,如果你是犬齿要塞的领主,你会怎么安排与那些野蛮人的战斗?”

  “如果我是那里的领主,那我就会知道该怎么办。”达贡摇摇头,说道:“你问了一个我显然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但我觉得你真正想问的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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