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坏家伙!_珍重待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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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刺他的眼睛。

  盛永伦一个闪避,用手格挡,叉子戳在手背上。疼得他立马把手缩回来,摸着被刺痛的地方,恶狠狠地说道:“没良心的东西!老子下厨做饭给你吃,你却想要我的眼珠子!”

  “是啊!”宜室竖起眼睛,凶横地说道:“我要拿你的眼珠子做下酒菜!”

  盛永伦啧啧摇头叹息,“真是最毒妇人心。”

  “谁要你阴魂不散的缠着我!我警告你,你再敢动手动脚,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宜室说完狠话,把叉子用力扔到他的红酒杯中。钢叉叮叮当当在红酒杯中打了几个圈,玻璃和金属发出尖锐的碰撞声。

  沈兰香有些惊恐的看着宜室。宜室一贯温柔谦和,今天却变得特别凶残和暴力。还是说兔子急了也咬人,盛永伦杀伤力太强,逼得淑女也要龇牙咧嘴,急跳脚。

  盛永伦依旧含笑,一点不怕宜室的威胁。他知道,她是纸老虎,就敢呼呼。他笑嘻嘻地把叉子从红酒杯中拿出来。仰头把红酒杯中的酒精一饮而下,道:“你吃了我的眼睛就要做我的眼睛,吃了我的心肝,就要做我的心肝!吃了我做的菜,就要一辈子做菜给我吃!”说完,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把的宜室头拉过来,吻上眼前的红唇。

  ————————

  沈兰香震惊得上牙齿当当打着下牙齿。

  滴答、滴答……

  自鸣钟的秒钟在房间轻快地摆动,像小老鼠窃喜的尾巴摆来摆去。

  四片柔软而年轻的唇,紧紧沾在一起。时间仿佛凝固了一样。

  “你……你们……”

  盛永伦松开宜室,皱着眉头吐出一口血来,“好厉害的妮子!刚刚要挖出我的眼珠子,现在又想咬掉我的舌头!”

  宜室又羞又愧,脸色雪白,恶心道:“盛永伦!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说完,她站起来,挥舞着叉子就要戳他。兰香吓得脸色煞白。

  宜室当然不可能杀了盛永伦。杀不了,恨是恨得要死的。在心里诅咒一万遍,哭得两只眼睛都肿起来。沈兰香安慰好久都收不住她的眼泪。

  少女情怀总是诗,每一个少女在十六七岁对自己的身体是爱之又爱,百般珍视。谁不曾在被子里幻想过自己的初吻会是和谁,是在哪时。想到浪漫处,梦里面也要笑醒来。千般的场景,或甜美、或忧伤,都是要把吻留给心爱的人。

  盛永伦横生一脚,巧取豪夺,生生把她的初吻拿走了。她怎能不气得涕泪交流,浑身发颤?

  更要紧的是,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说将出去对盛永伦的影响微乎其微。对她的影响可不得。

  头一个,如果母亲殷蝶香知道立马就要甩她一个大耳光。批评、罚跪、禁足……甚至她能不能继续上学都是问题!不能上学就不能出门,不能出门就不能见王焕之。王焕之现在是渺无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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