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85章 告上法庭_穿越到大秦的武器大亨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己的事情。政府只是一个委托人的身份。民众应该对政府这个委托人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应该知晓。并且形成舆论对政府施压。

  政府自然知道。为了在接下来的舆论中博得主动权。政府发言人又采取了一些积极主动的措施博取人们的好感。那就是主动承认错误,并且解决错误。

  “政府承认在城市规划当中没有顾忌未来发展的巨大空间。导致今天事情的发生。特别是汽车出现突然增长。然后我们的公共设施无法承载这样大的汽车拥有量。政府对此采取了必要的解决办法。”

  “请看这个。”新闻发言人老练的指了指身后的纸板模型。

  “这个是政府和几家建筑公司征求的新意见。随着咸阳市的发展。市内已经没有空余的地方用来放这么大的停车位置,那么既然一个面上无法承载,那么我们就只能寄希望于其他空间上了。这就是立体空间停车场。”

  “政府将采取合资的办法在咸阳市内修建几座这样的停车场。以解决目前停车问题。同时在新城区规划当中,将优先考虑各种公共设施的完善性,道路系统,走水系统,供水系统。以及整个区域内汽车停车场等问题。”新闻发言人很自然的介绍道。

  这招果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政府很快就挽回了局面。政府的服务性质重新让秦国政府的形象变得光辉起来。但就这这时,征税委员会却将秦国政府告上法庭。

  秦国在秦王出走之后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现代法律靠近调整。首先,秦国承认了律师的存在。这一点要晚于韩国。韩国出现律师是为了司法公正的存在,将法律费用交予第三方律师可以大大解决司法公正的问题。这一点在《国富论》一书中有明确的提出。司法不在是单一的官府行为,也不是政府职能之一,而是政府单独分离出的一个系统。

  韩国司法系统的创举让韩国一时间法律成为取代道德标准后另外一个新标准。法律开始普及。民和贵族之间不再有任何不平等。转而两者之间有了很大的平等性。司法义务交给了第三方后,这种司法公平开始体现出来。

  正是介于此,秦国开始承认律师这种职业的真正存在,之前秦国的律师,也就是讼师只是处于一种半合法状态。律师和司法发生人之间必须签订共同承担责任书,也就是说,讼师必须和司法发生人承担相同的责任。这一点就是要把律师绑到一块。这种做法还有一些欠缺。而且很容易形成司法对立局面。这种情况还需要一定的改进。

  但事实已经发生。征税委员会以民间组织监督赋税情况的名义紧急通过了一个决议。他们认为应该向政府提起诉讼。要求保持之前停车计价器之前的状态,好要求对车主进行一定的赔偿。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发生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尽管政府在舆论中搬回一局。但你必须接受司法调查。。

  请收藏:https://m.smlfs.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