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乐队 坐在车上,金渺的心……_快穿之还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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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班上不少人都熟悉了起来,班长人很好,带着她熟悉学校各个地方。

  “你想要加入哪一个社团咱们学校的社团是必须要参加的,算作平时的学分。”班长是个比较酷的女孩子,她讲话速度很快,就和她的人一样,雷厉风行的。“像你长得这么好看,咱们学校的社团肯定都想要吸纳你的加入。”

  金渺看了一眼班长脖子上挂着的耳麦,微笑着问她“恩珍你是哪个社团的”

  “我是玩音乐社的,那里面都是和我一样喜欢玩音乐的。”陈恩珍看着自己这文文静静的新同学,“感觉金渺你应该是会弹钢琴或者拉小提琴这种吧,这个要去古典乐社,我们是比较偏乐队的音乐社。”

  然后她就看到金渺眼睛一亮,拉住了她的手,“我吉他弹得还不错,想要加入音乐社。”

  这真的是太巧了啊,或者也不是巧合,自家姑姑在挑选学校的时候,肯定调查过这个学校是要参加社团的,有音乐社,所以才给她选择了这个学校。

  金渺还挺感动的,金姑姑对她真的挺好的,她是那种会和侄女做朋友的姑姑,不会因为自己是长辈就压着她做什么事情。

  班长很是惊讶,完全看不出来啊,不过既然金渺喜欢音乐,那就太好了,他们音乐社的颜值担当有了。

  大家对于美人都是有优待的,全校都知道高二转学来了一个超级漂亮的女孩子,亲眼见到真人之后,音乐社的一群人都惊呆了,金渺对他们笑了笑,一群人连考核都没有考,直接就让她成为了音乐社的一员。

  要知道,他们音乐社可是学校里面最难加入的一个社团,和其他大部分社团只是为了拿学分不一样,他们这里是一群志同道合的爱音乐的人组合在一起。

  因为难进,到现在他们这个社团也就十几个人而已,金渺还挺喜欢这个氛围的,里面大部分是吉他手,贝斯就一个,鼓手也只有一个,鼓手就是班长陈恩珍。

  金渺看这么多人都是吉他手,她觉得不如自己选择贝斯吧,贝斯她也会亿点点,活得时间久了,学习的东西就比较多。

  不过今天她什么乐器都没有带,就被安排去唱歌,大家都是玩音乐的,听她说话的声音挺好听的,特别有辨识度。

  等金渺一开口,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之前乐队的主唱因为毕业,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找令人惊艳的主唱了,其他人不是不能唱,但是就是感觉平平淡淡,一点都没有惊喜。

  一个好的主唱是一个乐队的灵魂,非常重要,在她开口之后,大家一致觉得这就应该是他们乐队的新主场,原来赶鸭子上架的主唱又可以退居二线了,他觉得自己来和和声就挺好的。

  社团活动结束,班上很是兴奋的说要和金渺一起回家,虽然她们能一起的路程就两站公交车而已。

  “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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